浙江温州居住如何办理签注?(附办理入口)
浙江温州居留签注
办理入口:https://zjjzzgl.zjsgat.gov.cn/zahlw/index33
1.居住证将签注取代原居住证的有效期。
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应当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前一个月内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持证人提供的资料与申请条件相同,但受理单位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简化书面资料。比如基于信用卡记录的申请确定其符合签注条件。
2、逾期未签注的,管理单位暂停使用其证件;流动人口办理签注手续后,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恢复其功能,居住期限从补办之日起连续计算。
3.不再符合签注条件的,不予签注,并说明理由。
4.接受签注的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标注居住证签注、暂停或者恢复使用功能等信息。
注:
1.只有已经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才需要办理居住证签注。
2.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签注只能在签发日期前后一个月进行。
3.如果您的居住登记已经中断,您需要申请居住登记,然后才能在居住证上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