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户口登记实施细则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浙公通字〔2020〕5号)和《温州市城镇户口登记条例》(温政办〔2020〕31号)制定。同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放开租赁户落户的要求,乐清市迁移政策在2019年户籍迁移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
新政策中,收紧农村户籍条件;大幅度放宽城镇居住和就业条件;大幅扩大城镇户口迁移对象;扩大人才落户乐清后的就业范围;取得新增人才公寓居住权的人才、酒店式公寓产权人可落户;扩大了单位集体户的落户对象。
如需咨询市民落户政策等具体问题,可拨打61570365。
主要内容
1。收紧农村地区的户籍条件
为了提高城镇化率,对农村地区的户籍进行了更多的限制,迁入农村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投靠
●未成年子女求助父母。
●高校毕业生回原籍,退伍军人回原籍,移民恢复户口。
●农村合法拥有的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城镇无合法所有权,由城镇迁入农村的,需提交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城镇无住房的证明。
2。大幅放宽城市地区的生活和就业条件
●扩大稳定住所户口迁移对象。
乐清市新增户籍人员与市区房屋所有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直系亲属是指与本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
●缩短市外户口人员的租赁、落户、缴纳社保、居住年限。
《乐清市户籍迁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社保租房落户的市外人员居住期限为3年,现缩短为1年。
●缩短农民工缴纳社保的年限。
《乐清市户籍迁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农民工缴纳社保满三年,现缩短为一年。
3。大幅扩大城镇户口迁移对象
除了《乐清市户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规定外,新增一条:乐清户籍人员在市区内有其他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父母关系的户主,可以申请投靠落户。
4。扩大乐清人才就业范围
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可在本市市区就业。
5。获得人才公寓居住权的新增人才和酒店式公寓产权人可落户
取得人才公寓居住权的人才或酒店式公寓产权人,符合乐清市落户条件的,可将其户口迁入公寓所在地集体户。
落户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集体户或人才公寓集体户的,需提供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为酒店式公寓集体户的,需提供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和酒店式公寓产权证。
6。扩大单位集体户的落户对象
打破“非单位职工不得挂靠单位集体户”的一贯做法,规定随迁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经单位同意,可以在单位集体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