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办理指南
应用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和聘用合同;
(二)注册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合格;
(三)在注册和考核期内完成规定的培训、教育、教学和研究任务;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五)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年度考核或试用期考核证明。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3.聘约
4.教师道德表现的证明
5.教师资格申请表
6.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学分证书
处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注册
1.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江办公APP提交申请;
2.教育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4.教育部门将在审批后出具注册意见。
离线处理场所
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社会事务综合大楼151-164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电话:0577-88135682,0577-8892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