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高考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1〕8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本科教育(以下简称“高考”)招生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报名方式
2022年,全区高校专升本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招生。
二。报名条件
(一)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2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条件符合有关要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行良好;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高校升本-注册前已解除纪律处分。
(二)专项计划候选人
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申请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3)获豁免的考生
1.免试获奖考生。期间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金、银、铜奖,是符合院校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高职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含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符合招生条件并在我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原则上可申请参加2022年高考免试招生。
三。招生机构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为全区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招生院校”,不含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其中,招收退役大学生的院校有内蒙古农业大学、包头医学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济宁师范学院、河套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2)高考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考生、特殊考生和免试考生三类。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高校报考分专业。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确认后,由招生高校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其中,特殊计划考生和免试考生必须单独列出。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同步发布全区分校专业专升本招生计划。
四。学制
四年制本科学制两年,五年制本科学制三年。
五.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生章程
各招生机构要制定2022年本校工作计划和招生简章。总招生简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考要求、考试方式、考试科目、成绩发布、成绩审核与监督、录取原则、录取标准与程序等信息。,经学校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联合审核备案后,及时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考生资格的审查和确认
1.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获奖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生的升本资格由生源高校核实;往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实。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工作要求,填写并提交《大学生士兵免试申请表》(附件1)。
2.生源院校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上标注学生的“考生类型”(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档考生/获奖考生),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由生源高校对无异议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连同《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高考免试名单汇总表》(附件2)、《2022年高考获奖报考免试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3)注册
1.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报名参加本科考试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根据来源院校公布的“考生类型”并结合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自主选择专业,提交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
2.符合免试政策、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放弃免试资格的,可作为普通考生报名参加高考。免试获奖考生在免试政策规定的相关事件结果未公布的情况下,可按普通考生报考条件参加报名考试。
3.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具备考试资格。报名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内价改函〔2021〕1033号)的规定执行。
(4)考试
1.考试科目和分数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除外语课程外,公共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命题;除本科招生专业为蒙古语专业或外语专业外,专业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命题。公考科目包括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笔试、技能测试等。)由各招生机构决定。公共课程考试科目总分200分(每部分50分),专业课程考试科目总分100分,总分3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参加公共和专业考试,相关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
2.组织实施
专升本公共课考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命题、组卷、阅卷、发布考试指令和组织实施。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命题、组卷、阅卷、发布考试指令和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联合城所在的本科大学。在盟市没有本科院校的地方,由相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果查询
考试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专业课成绩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该中心汇总公共课和专业课成绩,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的查询方式,以便考生据此查询成绩。
4.准入和宣传
2022年全区专科毕业生实行网上录取,实行“招生院校负责、自治区招考委办公室督办”的录取制度。高校要严格按照考生专业与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进行录取,严禁跨专业等违规招生。专业课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录取总成绩,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公共课和专业课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免试考生录取。高校招生以获奖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为主。参加过相关竞赛并报名参加全区2022年高考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成绩,符合免试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报名和来源院校审核后免试录取;相关事件结果在公布前已被录取的,不再补充。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由相关招生院校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②特殊计划考生录取。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各专业报名情况,单独设置分数线,按照专项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1水平。
③普通考生录取。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第二次网报公告进行网报,参加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退学参加调剂录取。进入调剂录取阶段,招生院校根据网上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后,招生机构将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档案管理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指导招生院校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招生情况、录取名单、考生照片资料等信息。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审核后的相关信息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录取名单备案结果以自治区教育厅文件为准。备案结果正式公布后,由各招生院校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录取通知书的送达按教育部和国家邮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学籍管理
1.学生所在高校应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及时将被录取学生的个人档案移交招生高校。
2.招生机构要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入学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入学资格复试程序。凡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由各招生机构按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未报到或录取后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升专科政策。高校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大学生学历电子注册。报名时,他们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报名信息,确保本科学生学历电子报名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报名信息一致。
3.各招生院校要结合自身情况,对本科生进行合理的排课教学。各招生院校要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本科生人才培养计划,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不允许转专业、转学校,日常管理与招生院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相同。
4.严格执行学历学位证书的相关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在招生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学业证书”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教发〔2002〕15号)的规定,招生院校应当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位证书按有关规定颁发。以上内容须在高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中写明。
六。时间表
1.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和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及名单公示:2022年3月上旬完成;
2.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登记:2022年3月中旬完成;
3.发布招生计划:2022年3月中旬完成;
4.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2022年3月下旬完成;
5.全区统考:2022年4月底前完成;
6.划定分数线,公布统考成绩:2022年5月初完成;
7.招生院校录取:2022年5月中旬完成;
8.2022届获奖免试生补录:2022年5月中旬完成;
9.发放录取花名册:2022年6月初完成;
10.学校发录取通知书:2022年6月上半月完成。
高考招生细则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并发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考改革。深化高考招生改革是保障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现实要求,是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深化高考招生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2022年全区高考招生工作各环节无缝衔接、顺利实施。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高校、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本科教育招生考试体系建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考试命题、试卷制作、运输、保管、发放等各个环节的严格、规范、安全管理。加强考点和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人员准入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巡视检查制度。要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完善评卷制度,加强评卷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分组考试防疫要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分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完善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校要全面落实专升本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为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的衔接工作,从2025年开始,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学等必须用民族语言文字和外语授课的课程外,本科专业课考试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高校要认真组织研究本科招生改革政策要求,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工作。针对高考招生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未雨绸缪,超前指挥,稳妥处理,抓好落实。
(四)以学生为本,统筹相关工作。各招生高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各招生高校要做好学生报名指导、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要做好有意愿参加高考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提醒学生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相关违约责任,审慎签订就业协议;要合理安排应届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活动,提示考生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等特殊因素,提前安排行程,确保如期参加高考。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答疑解惑,引导考生合理预期。
(五)严明纪律,严肃问责违规行为。各高校、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科生招生考试纪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培训监管严格。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举办升本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升本科资格挂钩。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违规发布升本科广告或违规组织升本科相关培训。对违法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0471-2856628 0471-2856606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71-3261806
电子邮件jytgjc2021@126.com
附件:
1.大学毕业生免试申请表。
2.2022报考普通高校的退伍士兵名单汇总。
3.2022年全国技能大赛获奖申请汇总高考名单-免试
4.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考相应专业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