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动车解除质押备案办理指南
应用条件
●数量限制
无限量
●验收条件
申请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
●禁止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
申请材料
1.委托书,1份纸质或电子版。
2.机动车登记证书,纸质或电子版各1份。
3.代理人身份证明,1份纸质或电子复印件。
处理流程图
离线处理场所
1.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丽阳路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时至17时
电话:0577-12123
2.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新城分局(温州市龙湾区周浦街道温州大道508号二手车交易市场南区5号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时至17时
电话:0577-12123
3.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潘桥分局双屿服务点(温州市鹿城区葑门街金文路780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时至17时
电话:0577-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