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办理指南
应用条件
●数量限制
无限量
●验收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抵押了。
●禁止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
申请材料
1.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1份纸质或电子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1份纸质或电子复印件。
3.委托书,1份纸质或电子版。
4.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纸质或电子形式。
处理流程图
离线处理场所
1.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丽阳路路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时至17时
电话:0577-12123
2.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时至17时
电话:0577-12123
3.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潘桥分局双屿服务点(温州市鹿城区葑门街道金文路780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时至17时
电话:0577-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