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续期签注手续(条件+材料+流程)
处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居住满一年,应当在居住之日前一个月内办理换发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暂停;办理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办理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加工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旧居住证的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可通过网络或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申请表》(申请邮政快递单据的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政编码),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网上申报门户: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①材料齐全,开具收据。
②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核:满足申请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备考:各区备考中心;
4。配送:在受理窗口领取或邮寄快递。
处理地点:
处理时限和费用:
时限:5个工作日。
成本:不含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