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家庄市藁城区公租房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类型和家庭情况,可分为四类:
在第一类中,保障家庭(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户口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有低保);
3.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一人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未购买过商业用房、办公楼或其他投资性房地产。
需提供的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地的,提交公安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二是保障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在市区;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40元(3345元/月);
3.如果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收入不予核定;
4.单身申请人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5.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一人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未购买过商业用房、办公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需提供的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地的,提交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求职者需提供工资卡和银行流水。
第三类是确保家庭(新就业工人)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藁城区常住户口或持有藁城区居住证(非藁城区居住证)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持有全日制大专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毕业时间以第一届毕业证为准);
3.收入稳定,与藁城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本年度在藁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不含灵活就业人员保险);
5.单身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6.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一人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未购买过商业用房、办公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需提供的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公安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非藁城户籍);享受无户籍(非藁城户籍)的公租房证明;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和聘用合同。
第四类是保障家庭(农民工)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藁城区居住证;(非藁城户籍)
2.在藁城区市区范围内收入稳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本年度在藁城区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不含灵活就业人员保险)6个月以上;
4.单身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5.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一人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未购买过商业用房、办公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需提供的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非藁城户籍)、户籍所在地公租房证明(非藁城户籍)、户籍首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籍的,提交公安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和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1.离婚不满两年、主动放弃配租、退房、退休不满两年的家庭不得申请。
2.拥有小型汽车或营运机动车的,不得申请一类公租房。
3.涉及拆迁补偿的,补偿面积超过保障面积。
4.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房。
5.市区任何形式的建设用地都有。
6.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不得申请的情形。
注:1。以上四类家庭中的未婚申请家庭,必须核实父母拥有房产,父母房产套数大于子女数的不允许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和父母拥有财产的说明)。2.退役军人需提供再转证明或能证明其为退役军人的相关材料。(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3。市区是指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北街、东街、南街、成之庄、梨园村、马贝、南马、西京、程子、刘溪、刘冬、石井、焦庄、南上庄、北上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