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口登记失败怎么办?
首先,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居住证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需等待半年居住登记即可办理居住证:
①社保:缴纳佛山社保满半年的,办理居住证登记后可以办理居住证。
②合法拥有的房屋: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拥有的房屋居住满半年的,在办理居住证登记后,可以办理居住证。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只要在居住地登记注册满半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也可以申请居住证:
①有合法稳定的就业。
②合法稳定的住所
③持续学习条件
登记住所之前,需要登记出租屋
哪些类型的申请人需要办理出租屋登记?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登记和居住房屋出租,是指除宾馆、酒店、招待所、公共租赁房屋以外,公民私有或者单位所有的房屋供他人居住和生活使用的行为。
居住地址证明包括:已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出租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已登记的购房合同、住宅房屋使用权证明或用人单位、学校、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
在线词条: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登记和备案条件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居住房屋权属证书齐全的,出租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或者向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经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出具《出租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一)出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2)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由业主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并有签名和身份证号);
(三)租赁合同;
(4)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居住房屋权属证书不齐全的,出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经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出具《出租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一)出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原件或复印件、镇(街道)政府批准的房屋建设批准文件和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房屋产权权属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房屋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由业主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和身份证号);
(三)租赁合同;
(4)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
房屋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者承租人入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申报或者提交租赁房屋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到房屋所在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承租人变更或者终止房屋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租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网上申报或者提交相关材料或者信息。
居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屋或者亲友所有的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在3日内申报房屋登记。
登记和备案材料
在流管窗口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应使用A4纸,手写材料应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应签字并复印清楚。
(一)出租房屋的登记和备案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业主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及签名和身份证号);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复印件、镇(街道)政府批准的建房批准文件和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能证明房屋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由业主签字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及签名和身份证号)。流动窗口要求群众提供原件的,必须向群众说明理由。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佛山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5.填写房屋出租人(单位)的治安、消防、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
(二)其他住宅房屋的登记备案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业主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及签名和身份证号);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复印件、镇(街道)政府批准建房的批准文件和农村居民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权属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房屋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由业主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和身份证号);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业主签字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及签名和身份证号)。
3.业主提供居民与房屋所有人关系承诺书。
4.填写《佛山市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申请表》。
附件下载:佛山市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申请表。文件
网上申请的,通过扫描或拍照的方式上传上述所需证明材料。办事人员可以在线下载新市民提供的电子材料,打印存档,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登记和备案程序
申请人当场申报的,填写《居住房屋租赁信息登记表》,提交办理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的,填写电子表格,扫描或拍照上传办理材料。
流管员受理申报后会当场审核材料。审核后,发放《出租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收盘时间:当日收盘。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地点:居住地流管办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