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对寒假“双减”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各地要再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协调信访,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双减”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积极推进网格员担任社会监督员,不断延伸“双减”监督触角,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督机制。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和值班工作的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得到核查、核实、处置、报告和共享。
始终保持监管高压。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明察暗访等方式,坚决防止中小学生违纪培训违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和培训教材进行专项调查,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严厉查处非法变相培训。
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综治职能,将学科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纳入网格化综治体系,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化动态巡查机制,建立承包责任制,全面实现巡查全覆盖、巡查无死角。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打击“七违”(违反培训科目、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场所、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相关规定的违规行为),防止变相违规抵消“双减”成果。
引导和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双减”政策要求加强自律,按照学科或非学科相关管理要求积极开展培训活动,杜绝违规培训行为。节假日期间,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停止面向中小学生提供学科培训服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社会监督检查,自觉规范招生行为,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教材管理、培训广告管理等要求。
坚决杜绝非法补救行为。
各地要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引导学校严格遵守“双减”政策要求,严禁寒假期间违规补课;要科学合理安排作业,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假期作业。加强师德管理,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指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以个别辅导、家庭辅导等名义为学生补课;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任何培训活动;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信息。要建立“学校严格管理、家长监督、部门协同”的联合监管机制,落实学校教育管理责任,发现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查其所在学校责任。
积极开展寒假托管服务。
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满足家长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接学生寒假托管服务,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为学生提供假期托管服务。要积极调动教师自愿参加学生假期托管服务的积极性,对自愿参加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绩效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假期护理服务以护理为主,还有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培养、作业指导等部分服务。可以合理组织。但严禁组织集体补课,教新课。
落实教师关爱措施。
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双减”背景下教师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部门协调机制、督导问责机制,为教师关心关爱工作提供长效组织保障,不断缓解教师工作压力,及时消除教师心理后顾之忧,让广大教师在推进“双减”工作中切实感受到岗位。特别是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要指导学校制定“一事一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必须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实施。
不断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家校合作,发挥家庭教育作用,配合学校在假期对孩子进行教育引导,科学安排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加强亲子互动,陪伴孩子参加活动,增进家庭成员的感情,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要引导学生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社会实践、阅读、文学等活动,调节身心,劳逸结合,保证充足的睡眠,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使学生过上安全、快乐、健康、充实的假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