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套合法产权住宅只能设立一户。
只允许一个产权大于或等于该物业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对应的直系亲属进入该房屋(符合条件并叫号的除外)。
房屋的界定标准:房产证用途栏记载为“住房”。
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未分割的,不分户。
不得建立非住宅房屋和违法建设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