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有多少
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怀孕7个月(含7个月)或怀孕7个月以上或怀孕7个月以下的,医疗费补贴为2200元;
(二)协助分娩的,补助医疗费2800元;
(三)剖宫产的,医疗费补贴4000元。
职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卵(精)管结扎(再通)、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一)妊娠3个月后终止妊娠或者因宫外孕施行手术的,医疗费用补助300元;
(二)终止妊娠后3个月(含3个月)至7个月的,医疗费补贴为600元;
(3)7个月以上(含7个月)终止妊娠的,医疗费补贴1800元;
(四)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医疗费补贴为70元;
(五)皮下埋植(摘除),医疗费补贴为120元;
(六)绝育手术,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七)复通手术,医疗费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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