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参保人员零星报销医疗费用(住院报销)
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申请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
适用于:个人,允许个人代理。
二。事件类型审查
预审和审批后
三。批准基础
《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浙人社发〔2016〕113号)
四。受理机构
市医疗保险中心
五.决策机构
市医疗保险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限量
七。应用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个人自付且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条件的零星医疗费用。
八。禁止性要求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2)应由第三方承担;
(3)应由公共卫生承担;
(4)出国就医。
申请人不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待遇。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物质形态必要性和描述评论十、申请受理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249-252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浦协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XI处理基本程序
十二。处理方法
现场申请或在线申请
十三。竣工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10个工作日
时间限制描述:
十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基础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救济的解释
十五。审批结果
付款凭证
十六。结果的交付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交付方式:现场交付,电子文档在线交付。
十七。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申请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12345电话咨询、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医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该事项的服务指南。
(3)决定不予批准支付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法律救济途径。
十八。协商方式
电话:0577-12345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XX。办公地址和时间
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249-252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址: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浦协市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十一。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查询
电话:0577-12345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二。职员去工作现场的次数
0次
边肖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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