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前几年家庭互助记录。
适用于:个人
二。事件类型审查
现场审判
三。批准基础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相关政策的通知》(浙人社保局发〔2016〕62号);2.各总体规划区规范性文件。
四。受理机构
市医疗保险中心
动词 (verb的缩写)决策机构
市医疗保险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限量
七。应用条件
参加同一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近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可以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为其近亲属绑定社会保障卡。
八。禁止性要求
没有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双方)
形式:纸质或电子
十、申请受理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249-252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浦协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XI处理基本程序
十二。处理方法
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
十三。竣工期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马上就办。
十四。审批结果
家庭互助制度的回复
十五。结果的交付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交付方式:电子文档在线交付。
十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账户历年家庭互助记录,应当如实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可通过12345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获取事项服务指南。
(三)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温州市民中心B座249-252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浦西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十九。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查询
电话:0577-12345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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