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条件
(1)根据需要单独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2)申请赴台湾省旅游(团体游)、探亲、定居(非本市户籍居民除外)、就学、就医或陪同、探亲访友、诉讼、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嫁娶等私人事务。
(三)赴台湾省进行本企业的经贸交流活动。
(四)应邀到台湾省进行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体育、学术、考察、谈判、演出、培训等活动,或者出席会议、两岸业务会谈和采访,以及执行两岸直航任务(以下简称应邀赴台)。
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
交验身份证原件。
注册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的意见函。
(2)非本市居民
广东省户籍居民交验身份证原件。
广东省外户籍居民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和佛山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本省户籍的国家工作人员来我市工作,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三)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高等院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原件(免办居住证)。
(4)在我市就业、就读的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
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在我市就业和就读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交工作证明(工作许可证等)。)在我市就业、学习一年以上的社保或注册人员,高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与亲属有就业、就学关系的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5)外省户籍配偶、子女及本市户籍居民父母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提交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的结婚证、子女关系的出生证明、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父母关系书面说明)。
(六)所属单位驻我市的现役军人
提交军官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函。
(7)留在本市的华侨。
交验普通护照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境外定居有效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还必须提交以下背书:
1,团队游(L)
报名条件: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赴台经营资格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省团体旅游。
您还必须提交:
以团队形式赴台旅游的,免交申请理由对应的证明材料;没有居住证也可以异地申请。
赴台旅游团领队申请赴台旅游团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属旅游团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导游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签注种类:赴台团体游客可每半年签发一次有效签注;赴台旅游团的领队可签发最长一年且不超过导游证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签注。
2。探亲
申请条件:在台湾省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探亲人员;尚未取得台湾省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住。
还需要提交:相应原因允许入台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签注种类:根据入台期限和有效次数,每半年签发一次有效签注,或一年、二年、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3。结算(D)
申请条件:经主管机关批准在台湾省定居的大陆居民(非台湾省户籍者除外)。
您还必须提交:
相应的入境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省居民身份,返回mainland China注销户籍,申请证明前往台湾省的,须提交台湾省地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明和台湾省地区户籍成绩单复印件。
大陆居民和台湾省居民在大陆生育的子女申请到台湾省定居。未办理内地户籍的,须提交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为内地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签注类型:有效签注每半年签发一次。
4。学习(X)
申请条件: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省份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省份台湾省主管部门认可的大陆高校毕业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还须提交:开放赴台就读省份的区级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就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签注种类:根据国台办出具的学习证明中载明的学制,签发相应的多次有效签注。
5。已邀请(Y)
申请条件:经国台办批准,赴台湾省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商务会谈、采访。
还需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或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签注种类:根据国台办《赴台批件》规定,有效签注可每半年签发一次,有效签注可每半年或一年、两年、三年签发多次。
6。商务(F)
申请条件:经国台办批准,赴台湾省进行考察、会议、洽谈、演出、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还需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或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项目批准书》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确认的复印件。
签注种类:根据国台办批准的《赴台项目批件》,有效签注可每半年签发一次,有效签注可每半年或一年、两年、三年签发多次。
7。船员(C)
申请条件:执行两岸航运任务。
还需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或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确认的复印件。
签注类型:根据国台办《赴台签注批件》,可签发一年、二年、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8。其他类(Q)
申请条件:赴台湾省就医、探亲访友、处理财产、参加葬礼、诉讼、从事渔业服务等。
还要求提交:因医疗、丧葬、财产、诉讼等私事赴台的,应提交相应原因的入境许可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签注种类:根据期限和有效签注次数,每半年一次有效签注或一年多次有效签注;对在台湾从事远洋渔业劳务作业的船员,根据申请签发6个月有效签注或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处理地点
处理时限
10个工作日,签注7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出具;非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手续费:
证书60元;一次签注15元,两次签注30元,一年以下(含一年)80元,一年以上两年120元,两年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