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的医保异地就医

卿怎么读2022-08-13  5

温州医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异地报销。

适用于:个人,允许个人代理。

二。事件类型审查

预审和审批后

三。批准基础

1.《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浙人社〔2016〕113号);2 .各总体规划区的规范性文件。

四。受理机构

市医疗保险中心

五、数量限制

无限量

六。应用条件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由个人支付并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七。禁止性要求

没有禁止性要求

八。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物质形态

必要性和描述

投保身份证

由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

必要的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纸质还是电子

必要的

银行卡

纸质还是电子

必要的

交警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等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由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

不必要的

有效医疗费用的发票(收据)

纸质还是电子

必要的

出院记录

纸质还是电子

必要的

当时记录的医疗记录

纸质还是电子

必要的

当时的医疗费用清单

纸质还是电子

必要的

客户的有效身份证

由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

不必要的

九。接受申请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249-252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浦协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十、办理基本手续

XI竣工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12个工作日

十二。审批结果

付款凭证

十三。结果的交付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货方式:不需要送货。

十四。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取得登记的权利平等,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并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可通过12345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医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该事项的服务指南。

(4)作出不予登记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249-252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和夏季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址: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浦协市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和夏季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十七。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查询

电话:0577-12345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边肖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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