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异地备案


温州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确需转入北京、上海等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适用于:个人

二。事件类型审查

现场审判

三。批准基础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浙人社保局发〔2016〕113号)。

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浙劳社医发〔2001〕97号)“七(五)确需转往省外(限上海、北京)医疗机构的,由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填写转院转诊证明,经单位同意并填写《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后”

四。受理机构

市医疗保险中心

五、申请条件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就医需转入直辖市、其他省会城市和省外计划单列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物质形态

必要性和描述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

由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

必要的(必要的)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就医备案表》

纸质还是电子

必要的(必要的)

七。接受申请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249-252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浦协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八。处理基本程序

九。处理方法

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

十、竣工期限

法定时限:没有时间限制

承诺期:马上就办。

XI审批结果

转诊系统的回复

十二。结果的交付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交付方式:现场交付,电子文档在线交付。

十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出国就医备案的,应当如实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12345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医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服务指南。

(三)作出不予备案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

边肖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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