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
长沙县户籍人口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半失能居民可申请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补贴方式和标准如下:
补贴方式:
长沙县基本养老服务补助由政府购买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在相应入住费用中扣除。
基本养老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基本服务包括上门生活护理(助餐、助医、助急、助走、助洁、助浴)、健康服务(康复、居家护理)、精神慰藉(爱心探访、情感咨询)等。
个性服务是照顾者可以根据老人的意愿提供的服务。
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按失能和半失能按月分别给予500元和400元。
标准500元,月服务不得少于8次,标准400元,月服务不得少于7次。特殊原因不能满足当月服务次数要求的,按实际服务次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