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电子监控违法处理指南
银川电子监察违法处理指南
1。互联网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察处理】进入电子监察处理流程。交通违章处理平台
通过该功能,用户可以对自己的机动车或者绑定的非自己的机动车进行电子监控记录处理,但只能处理200元以内的罚款。
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2。业务流程和操作说明
选择机动车→业务指令→选择监控记录→确认处罚信息→生成订单。
1电子监控流程
第一步: 【选择机动车】返回本步骤,选择需要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当用户进入该页面时,如果驾驶证未绑定,当用户点击“确定”按钮时,会提示“未绑定驾驶证”。
第二步:【业务说明】返回到这一步,请用户仔细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中需要注意的所有事项及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如果是,请勾选“阅读并同意”,然后单击“下一步”转到第3步[选择监控记录]。
第三步:选择要返回的监控记录。
第四步:【确认处罚信息】返回。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处罚金额和分值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将验证码发送到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第五步【生成订单】。
第5步:生成订单退货。
用户可以点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打印处罚决定。在已经开通网上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网上支付】按钮跳转到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2注意事项1。在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之前,用户需要绑定自己的或非自己的机动车及其驾驶证。
2.用户只能处理200元以下罚款的电子监控记录。
3.用户处理电子监控空记录后,不允许处理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证。
4.只有在支付罚款的网上支付成功后,才能认为电子监察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