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本省居民:
①本省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原件,按需申请。
②户籍或注册地在佛山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居住在其他省份:
①提交身份证原件。
②提交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户籍或注册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部队驻扎或登记在我市的军人:
提交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函原件。
居住在这座城市的华侨:
①提交普通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交境外定居有效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其他材料:
在佛山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过港澳业务备案的单位工作人员按需申请(备案后,第一次申请业务签注需本人亲自办理,第二次申请业务签注需本人持身份证办理)。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三个月的参加记录,无委托书,无申请人身份证)。
如果是登记在册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时还必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可以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