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才入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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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材料+落户方式)

人才引进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技能人才;

3、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和我市纳税大户、大企业、大集团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

4、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5、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批准,具有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经企事业单位考核合格,并有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和用人单位发展方向,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各类人才。

人才引进程序及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一)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1.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录用意向后,接收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接收的毕业生,发给《高校毕业生录取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寄回毕业生所在学校。

2.毕业后应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户口登记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受理证明到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毕业生登记手续。

3.毕业生凭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二)在职人才

1.在职人才需向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审核材料:有调入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的业务调动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高等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查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须提供全部业务调动和人事档案。经审核后,发给《调动通知书》和《调动人员登记表》。在职人才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动人员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技能型人才

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先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提交《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申请表》进行审批,然后凭人社部门出具的《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卡》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四)先入户后申请就业的人才

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实行先入户后就业方式的各类人才,办理手续及需提供的审核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职人才的程序办理。

结算时需要补充的材料

引进人才落户需向公安机关增加以下材料:

(1)属于在职人才转移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迁入集体户的,提交集体户所在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集体《户口本》;

(3)迁入亲属户口的,提交房产证、户口本、户主居民身份证、户主同意迁入的声明、双方关系证明;

(4)新入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及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五)迁入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使用证、租赁登记簿。

处理流程

1.申请人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ggfw.hrss.foshan.gov.cn)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点击“人才引进(在职人员档案转移)申请”,用星号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图片进行网上申请。

2.网上填写并打印《佛山市人才引进报告表》。申请人签字后,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申请材料将以电子方式上传到处理系统,材料必须以彩色扫描或照片的形式上传。

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申请。

3.如果申请提交成功,受理机构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会短信通知或者登录系统查看。

4.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选择入户信息采集方式:①现场采集,②邮寄采集。

关于如何选择家庭数据收集方法的说明:

——邮寄领取。

申请人选择邮寄领取方式后,人才服务机构会将入户信息以缴费的形式通过EMS寄给申请人。

注:(1)EMS邮件采用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收件人支付。

(2)请批准接收人的信息。如需退款,退款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现场采集

申请人选择当场领取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人才服务机构服务窗口领取入户信息。

注:(1)申请人需要当场采集入户信息的,请选择“当场采集”选项,否则现场服务窗口不予受理。

(2)待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人才服务机构服务窗口领取户外材料。如果逾期未收到户外材料,系统会自动将申请设置为无效,需要重新申请提交。

申请人以居民户口、单位或街道集体户口迁入户口的,在收到入户信息后办理业务。

5.申请人到公安局户口登记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结算方式

1、用用人单位产权住房(含集体宿舍)组建的单独家庭;

2、市、区、镇(街道)、村(居)和工业园区设立集体人才账户;

3.雇主集体户;

4.城镇有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

结算模式描述

(1)引进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科研教学等需要的科技、管理领军人才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允许在用人单位自有住房(含宿舍)内单独设立家庭户;

(2)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技师资格的人才,首次落户我市允许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在城镇挂靠的家庭;

(3)引进具有本科学历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首次落户我市允许直系亲属挂靠的家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中午12:00-下午5:30。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手续费:免手续费。

处理地点

禅城区

佛山市禅城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禅城区齐奎一路石兰(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地址)

电话:0757-82721491,82709087

南海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西城南海大道海怡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厦(南海广场旁)

电话:0757-81812345,86263487

顺德区

佛山顺德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97号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7-22238815,22238817,22238810。

三水区

佛山市三水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环城路52号

电话:0757-8773365,87754777

高明区

佛山市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莲花镇街道莲花路25号

电话:0757-8888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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