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佛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人:
未就业(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无业青年。
申请条件: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见习试用期满后,见习单位持经办资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培训生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只需首次申请)。
学员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试用协议复印件。
就业实习生名册。
学员单位向学员发放学员补贴明细账(单)。
实习生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就业学徒资助申请表。
与培训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核对后返还,留存率50%以上的培训生单位提供)。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受理(接收)机构提交申请;
2.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通知申请人考试结果:
①符合要求的,对拟审核发放的补贴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添加审核意见无异议,并告知申请人进入资金申请流程。
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公示后有异议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申请时限和费用
时限:材料齐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