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领失业金条件


天津大龄失业者不能再领失业金的情形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失业人员,从次月起停止缴费,期满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重新就业、退休、移民、死亡、入狱等,剩余月份不予保留。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从情形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续发的失业保险金,剩余月份不予保留:

(一)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期满的;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四)取得营业执照;

(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6)向国外移民;

(七)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八)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的;

(九)其他应当制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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