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生保留补贴
处理条件:
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见习基地(单位),给予就业见习单位留用补贴。
加工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
3.就业试用期协议。
4.劳动合同。
5.就业培训生的识别:
离校未就业(两年内)的大专毕业生提交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培训对象为16-24岁无业青年,不需要资料。
6.银行出具的见习单位应向见习留用人员出具工资明细账(单)。
7.就业见习基地的证明材料。
8.受训者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https://www.gdzwfw.gov.cn/
1.直接在搜索框搜索“培训生留用津贴”,然后点击“立即处理”。
2.在人社项目高校毕业生板块找到“见习留用补贴申请”,选择服务站点。
3.登录认证,然后根据服务需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进行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
(二)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接受审计。连接器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通过高空摄像头录入系统,即时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留用察看和留用补助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报送上一级审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连接器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的,当场退回补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统一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复习。审核人对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添加到《学员留用补贴申请表》中,上报审批;
4。认可。审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徒保留补贴审批表》中添加审批意见,报财务部门审批拨付;
5.审批人员应当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6。批准的分配。财务部对《学员留用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审批,并添加审批意见,将资金转入申请人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转移情况。
处理时限和费用:
时间限制:
1.补贴申请应在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六个月后的六个月内提交;
2.对试用期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剩余期限的试用期补贴。相关人员有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用人单位给予试用期保留补贴。本案受理(首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