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职称评审受理范围及地点一览表
佛山市职称评审受理范围及地点一览表:
市级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受认定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11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25日(市评委会评审范围见下图)。受理区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时间和方式请提前咨询区人社局。
扩展数据:
审查组织要求
(一)陪审团管理
1.各级评委会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和补充评审员,并报下级人社部门备案。首次可以聘请具有同类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领域资深专家作为评委会成员。
2.各评委会应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服务管理,提高专家评审水平。原则上,2020年要对评审专家进行一次培训。
(二)陪审团审查和宣传
各评委会要按照国家和省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人才评审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主的行业评审机制,创新评审方式,客观全面地评价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和能力,提高评审质量。要及时告知评价结果并公示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