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最新)
东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缴费费率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其中,失业保险费率采取浮动机制,基准费率为单位0.8%,个人0.2%。缴费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且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东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1720元
平均工资:6168元。
上限:18504元
用人单位应当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水平,以达到上市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缴费。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三个浮动费率):
单位:0.32%,0.48%,0.8%
个人: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