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就业时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助标准:3000元/人。
佛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就业属于高校毕业生在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毕业后两年内,或在乡镇(街道)、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包括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基层就业补贴。
二。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
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看样本]
3.合格人员的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
4.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5.与基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处理流程:
在线处理流程:
第一步在线申报
进入佛山帮扶链接网站后,在搜索框中搜索“基层就业补贴”,然后点击右侧的“申报”按钮。
第二步在线预审
接收人应当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
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预受理;
②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在系统中退回。预审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或登录本平台查看。
第三步复习
通过预受理,评审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送上一级审批。
第四步是最终的
或者由区(街道)人社部门对预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作出终审判决,并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要求,审批人应在《基层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中添加审批意见。
第五步画
或由区(街道)人社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窗口处理流程:
第一步是申请。
申请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接受审核。
受理人员核对申请材料,通过高空摄像头录入系统,即时做出受理决定。
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在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报送上一级审核;
②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连接器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的,当场退回补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统一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第三步复习。
审核人对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添加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中,报送上一级审批。
第四步批准。
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基层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中添加审批意见,报财政部门审批拨付。
第五步:审批人员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短信发送给申请人。
第六步:批准分配。
财政部门应对基层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人社部门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四。办理时限:
1.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稳定就业6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2.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需要20个工作日结案(公示5个工作日)。
*具体处理应符合机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