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医院疫苗预防接种须知
国家政策
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按规定接种,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风病疫苗、麻风病疫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乙型脑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自费疫苗。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种疫苗,并承担相应费用。
儿童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儿童迁移应及时在新居住地进行登记。
流动儿童与户籍儿童享受同等免费预防接种待遇。
孩子上幼儿园或学校前一定要检查预防接种证。
疫苗接种说明
每次接种必须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温州市儿童预防接种告知手册》。该证应进行预防接种登记,并妥善保管。
接种疫苗前,应详细阅读相应的预防接种须知,如实提供孩子的健康状况。如果您有任何接种疫苗的禁忌症,请积极告知医生。如果没有,就视为健康儿童,适合接种疫苗。如有疑问,请咨询接种医生。
接种疫苗后,请在接种门诊观察30分钟。
接种后一般反应如低烧、局部发红、疼痛等。大多是短暂的,一般不需要任何治疗。如发现高热、皮疹、局部淋巴结肿大或其他异常反应,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将情况告知接种单位。
第二类疫苗是自费疫苗。根据预防接种门诊医生的预约,应认真阅读相应的疫苗告知书。自己决定是否接种疫苗。如果您决定不接种疫苗,请告知您的医生,如果您决定接种疫苗,您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支付相关费用将被视为自愿接种。
疫苗接种禁忌症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疫苗中含有的任何成分、佐剂和抗生素有过敏史;
免疫缺陷和免疫功能低下的儿童禁止接种活疫苗;
患有无法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的人;
心、肝、肾器官严重器质性疾病(脊髓灰质炎疫苗除外);
以各种疫苗的具体使用说明为准。
暂停接种对象
发热>:35℃时咳嗽、腹泻≥4次/天或有其他症状的患儿;
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病期间;
严重营养不良;近期输血、使用丙种球蛋白或免疫抑制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