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
1.成年居民,即年满18周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居住证,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大学生,即各类全日制大学生;
3.学生儿童,即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学校注册学生)、学前教育机构注册儿童、新生儿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儿童;
4.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支付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860元,其中财政补助550元,个人只需缴纳310元。
[参与和付款的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支付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度预缴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个人参保缴费集中支付期。
1.成年居民、散居儿童、大学生毕业后两年等待期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站、村委会(以下简称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在校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由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和缴费手续。
(二)非集中支付期
城乡居民在非集中缴费期间参保的,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温馨提示:
1.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之前,先确认自己是否参加过其他形式的政府医保。请不要再参加保险。
2.城乡居民所在村委会不具备参保登记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或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3.每年集中缴费期间,困难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原基层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4.参保居民不续保的,可以到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同时到银行办理医保注销手续。
[加工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原始账户
3.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为他人提供。
4.学生和16岁以下儿童还应提供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注:1。困难居民(学生)还应同时提供参保,民政部门出具有效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或《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应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等。
2.应届高校毕业生(两年等待期内):参加(续)保时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哈尔滨市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3.出生90天以内(含90天)尚未落户的新生儿:提供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原件、本市户口原件、参保时的母婴健康手册。基层经办机构暂以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号、XXX儿子/女儿及新生儿的出生日期登记参保信息,以出生医学证明和原户口所在地到原基层经办机构变更信息。
4.非本市户籍的居民还需要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和未参保的哈尔滨市户籍证明(省内居民医保系统可以不提供,外省户籍在哈尔滨市高校的大学生不需要提供)。
[付款方式]
(一)银行预扣
新参保居民(不含新生儿)凭参保登记当月基层经办机构开具的《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签约扣款凭证》到哈尔滨银行建立“医疗保险签约”账户,足额缴纳待扣缴的医疗保险费。不遵守本规定,导致扣款失败的,视为放弃保险。
出生90天以内(含90天)的新生儿,在参保登记当日,持基层经办机构出具的相关手续,在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将保费现金存入“现金缴费业务流水号”,然后建立哈尔滨银行“医疗保险合同”账户,按规定续缴保费。
集中缴费期间,续保居民将下一年度的保费全额存入“医疗保险合同”账户,由该账户代扣代缴。也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自助一体机办理续费。
(1)已参保且无签约账户的居民(含未入学儿童)可在“慧生活”医保区进行口袋缴费。
(2)大学生和学生儿童保险的缴费可以通过“微保”学生保险板块,也可以通过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统一组织缴费。
(3)上一年度通过签约账户缴费的居民,可通过手机银行等方式将医疗保险费全额存入签约账户。
提示: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预缴。“医疗保险合同”账户建立后,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未要求变更或注销的,可视为自动续约,医保中心按规定每年从合同账户中扣收一次年度保费。
2.参保居民到哈尔滨银行建立“医疗保险合同”账户时,请同时办理短信提醒服务,以便及时了解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和个人医疗保险合同账户扣款情况。
(二)收取保险费
1.行政村不能通过医保系统为农村居民登记的,由村委会组织收缴保费,开具相关收据,并按规定将保费存入指定账户。
2.在校大学生和学生子女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组织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和学生医疗保险费代收代缴。
[医疗开始时间]
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间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规定缴费的新入学大学生,从入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往连续缴费至8月31日的大学生待遇期,今年在规定的缴费年限内连续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期为今年9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的城乡居民,缴费满三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保险信息的修改]
因为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是错的,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等。,需要修改被保险人的注册信息:
(1)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成年居民和散居学生儿童,在办理参保登记的基层经办机构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修改基本信息。
(2)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的学生、儿童到社区修改基本信息。
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居民医保政策将适时调整,敬请关注。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社区、村委会、网站、咨询电话等及时了解居民医保政策。,并按规定办理保险、续保、缴费和医疗。(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 HRB LSS . gov . cn;;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hrbybzx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热线:0451-12333)
附件: 各市、区医保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