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ps:此申请材料由公租房运营机构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
一、个人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及委托书、承诺书;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4.申请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相关家庭成员复印件;
5.个人申请人在本区自有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其复印件,在本区租住公房的《租住住宅公房证明》及其复印件;
6.申请人个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个人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全复印件)及其复印件;
8.在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关系)、出生证(子女关系)、户籍证明(父亲、母亲、子女)及复印件。居住家庭成员限于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只能租住整间出租屋。
9.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
二。单位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单位资质申请材料:
(一)单位申请的申请表;
(2)所在镇政府或区政府机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申请的法人证书、完税证明、银行账号、联系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材料清单
2.单位职工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授权书和承诺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4)申请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相关家庭成员复印件;
(5)申请人在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其复印件,在本区租住公房的《租住住宅公房证明》及其复印件;
(6)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全复印件)及其复印件;
(8)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关系)、出生证(子女关系)、户籍证明(父亲、母亲、子女)及复印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只有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只能租住整间出租屋。
3.单位职工申请人才公寓的,还应提供:
本科及以上学历、鉴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相应岗位聘书(公务员不享受人才公寓);应届毕业生申请人才公寓需要提供注册证明。
上述材料中,如有个人单位申请的提交材料,需经单位核实,并提交复印件,由单位盖章。
注:单位集中申请的,单位到本单位申请入口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审批通过后,单位联系人向受理窗口提交以下材料,单位所属个人提交上述个人申请材料。
申请受理平台及地址
在线商务平台:http://rent.jdgzf.net/
表格下载入口:点击此处进入下载。
线下受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建公路118号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39595036/39968553(周一至周五08: 30 ~ 11: 30,13: 30 ~ 17: 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本文信息来自【嘉定公租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