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下半年)
承认的范围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和失业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有效期为五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选择认证机构
(1)具有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居住、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研究生的申请人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并有效)、学校所在地(仅限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有港澳台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持有有效期为五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