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答疑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1
问:公租房和市场上租的房有什么区别?
答: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通过政策支持或投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沪青年劳动者、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在上海市范围内,每个行政区域只有一个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国有独资企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只有上海嘉定区公租房运营有限公司管理嘉定区的公租房。
02
问:申请公租房有“门槛”吗?
是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申请:个人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有支付租金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单位申请:申请本辖区公租房准入资格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在本辖区从事办公、业务。其职工应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租金由单位直接支付,或者由单位提供担保后由职工支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优先申请:
对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市容环卫、公共交通、公共管理等行业单位;
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科技型RD企业以及其他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支持的企业;
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
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形式提出申请。
经区人民政府认定,列入重点单位名单的单位,将按我市相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其他需要给予重点扶持的特殊情况,经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申请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的个人申请人或单位申请人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地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计算标准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护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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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租房的人才价格是多少?
答:符合人才条件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享受公租房人才价格,租金略低于公租房租赁价格。
04
问:个人可以申请公租房人才价吗?
答:个人不能申请人才价格。他们必须通过该单位提出申请。只有符合人才条件的员工才能享受(公务员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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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申请人才价格,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答:
1.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具有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自入住人才公寓之日起一年内提交);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应岗位工作,且在本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
2.单位申请租赁住房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薛鑫网上查询)、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共同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如应届毕业生报到证等。
3.网上填写申请信息时,对“是否申请人才公寓”选择“是”,如实填写“学历”,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学历鉴定证明。
[S2/]06
问:如何申请嘉定区公租房?
答:
1.提交申请
方式一:网站申请:申请人登录www.jdgzf.net网站→点击右下角“个人住房申请”→根据提示注册后登录→点击首页任意房源→点击“立即申请”,选择“个人”或“公司员工”进行申请,进入或选择公司,填写相关个人、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及房产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提交”;
方法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申请:关注“嘉定公租房”→点击菜单上的“微服务”→在线申请→点击任意房源→点击“立即申请”→根据提示注册并登录;
登录后选择“个人”或“公司员工”进行申请,输入或选择工作单位,填写本人、家庭成员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然后“提交”→收到可以提交书面材料的短信通知后,申请人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嘉定区公租房受理窗口(嘉建公路118号一楼综合窗口)提交公租房受理申请。详见网上公布的《申请材料申请须知》或致电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2.申请受理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签署签收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受理窗口当场退回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求补证。
2007年
问: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答:
(一)个人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及委托书、承诺书;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4.申请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相关家庭成员复印件;
5.个人申请人在本区自有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其复印件,在本区租住公房的《租住住宅公房证明》及其复印件;
6.申请人个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个人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全复印件)及其复印件;
8.在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关系)、出生证(子女关系)、户籍证明(父亲、母亲、子女)及复印件。居住家庭成员限于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只能租住整间出租屋。
9.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单位资质申请材料:
(一)单位申请的申请表;
(2)所在镇政府或区政府机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申请的法人证书、完税证明、银行账号、联系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职工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授权书和承诺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4)申请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相关家庭成员复印件;
(5)申请人在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其复印件,在本区租住公房的《租住住宅公房证明》及其复印件;
(6)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全复印件)及其复印件;
(8)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关系)、出生证(子女关系)、户籍证明(父亲、母亲、子女)及复印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只有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只能租住整间出租屋。
3.单位职工申请人才公寓的,还应提供:
本科及以上学历、鉴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相应岗位聘书(公务员不享受人才公寓);应届毕业生申请人才公寓需要提供注册证明。
2008年
问:在申请公租房的过程中,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吗?
答: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
2009年
问:如果已经在其他区申请了,可以来嘉定区申请公租房吗?
答:不可以,如果要在嘉定申请,必须办理之前在其他区申请的公租房退出手续,才能在嘉定区申请,而且只能在一个地方申请,不能重复申请。
十
问:签合同需要带什么材料,在哪里签合同?
答: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时,须携带主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合同时,必须支付房屋押金(两个月租金)、房屋租金(一个月租金)、相关物品押金等费用。可以用微信、支付宝去嘉定区平成路939号一楼大厅公租房窗口。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嘉定公租房运营机构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嘉定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