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教育局三月三放假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全市中小学工作的通知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3月3日放假的通知》精神,全市中小学3月3日及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三),4月7日(周四)返校正常上课。
二、做好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除”总方针,切实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十严”和“五有”要求,严防疫情传入校园,坚守校园防线。要关闭校门,严格管理校外人员进入,严格控制校外无关人员进入。要教育引导师生落实个人防疫“十严”要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各学校要根据疫情变化和学校、教师、学生分布情况,妥善安排好3月3日、清明节假期,坚持非高峰假期,上下学有序组织人员分批进出学校,“一人一档”建立进出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做到心中有数, 离校和留校学生人数清晰,返程可追溯,有家校反馈。 各学校要做好因疫情无法回家的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时不会回家。建议师生非必要不要出城。确需出城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学校报告,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三。严控聚集活动,倡导文明祭祀和祭扫。清明节前后,各地学校严禁开展集体扫墓祭祀等群众性活动(含烈士陵园集体祭祀)。各类大型聚会活动、文艺演出等。应坚持“非必要不控股”的原则,提倡线上控股,尽量减少线下人员规模;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要推迟,丧事要简化,酒席不要办”。要鼓励广大教职工在清明节期间带头组织和不参加聚集祭拜活动,提倡安排少数家庭和家属代表进行扫墓祭祀,或采取回家祭奠、网上祭祀、写留言等方式缅怀亲人。
四。严格控制非法补救行为。假期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上学或通过网络上课或统一组织自学,坚决杜绝以学生自愿留校自习为名变相组织集体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