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查验过程
(一)登记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通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户。(报名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门户”
教师资格注册开始前,申请人应完善个人信息,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此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应在本栏中完善性别和国籍(港澳申请人在选择国籍时可选择特定国籍或其他)。申请人可以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本栏目查看其考试证书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验证证书”类别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对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普通话证书信息进行验证。
②普通话证书信息无法验证的,请检查当前验证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③如果经过以上步骤无法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下添加和修改个人教育信息。学籍信息会在注册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以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验证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验证”,系统将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无法核实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实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③如果经过以上步骤仍无法验证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像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④中师、幼师等中专,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电子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⑤如果你的学历是港澳台学历或留学学历,所以无法验证学历,请选择验证类型为港澳台学历,按照步骤3,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或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特别说明:具有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建议提前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下添加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信息。
(6)《教师资格证信息》。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在本栏目查看现有教师资格证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在报名开始前从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信息下载”栏目或报名系统“备注”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报名时使用。
注:下载的个人承诺书打印在A4白纸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承诺书的,请在“承诺人”处用正楷书写签名,并在“年、月、日”处填写签名时间,上传纸张,正面、正面、整体清晰照片。个人承诺书签字上传后,注册成功后预览教师资格证申请表时可以查看整体效果。如果您在预览中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不正确、不清晰或不完整,请重新上传。
(二)登记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启动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报名。
1。选择认证机构
(1)具有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居住、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研究生的申请人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并有效)、学校所在地(仅限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有港澳台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持有有效期为五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在线注册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用自己的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证”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三)材料审计
完成网上注册后,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在各认可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注册审核。各认可机构的审核时间、地点、审核方式、联系方式请咨询本人选择的认可机构。广东省各认可机构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
特别说明:广州市教师资格材料审核将依托广州市政府“穗好办”APP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采用“零现场”的材料审核方式,申请人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完成网报后,请在手机上下载安装“随好班”APP。手机验证登录后,点击正下方的“办事”按钮,进入“录用”话题,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一栏。也可以直接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认定”进入。点击“开始处理”,按照提示完成上传材料的操作。
1。标识
(一)大陆居民在其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证明原件。
(二)大陆居民在居住地申请办证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广东省内高校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报名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教育证书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实申请人学历的,无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无法核实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对于学历信息无法核实的申请人,建议在薛鑫上进行学历认证。com(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提前。
(2)持有港澳台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有学历学位认证的证书才被认为有效。持有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有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才被认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证书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已经核实的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者,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说明:申请人无法查询结果、证书领取、证书补发等。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 . cltt . org/students core)上。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考点进行咨询。
4。体检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体检具体医院和时间请留意本人选择的认可机构发布的认可公告或电话咨询。
特别说明: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数据下载”栏目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大陆申请人不需要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向有关部门核实。
(2)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具体手续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并提交至现场确认点。省级机构填封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可机构领取。港澳地区申请人经港澳有关部门核实后,将核实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将核实结果通知相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申请人在台湾省地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向台湾省地区有关部门出具,出具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色背景照片。
特别说明: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持有人粘贴的照片应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超过190K)。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s2/】参加免试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不提供原件。
(四)取得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后,根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向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提交,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自负)。
一些认证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注册时选择。邮资将在到达时支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申请表的时间、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可机构发布的通知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