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1000元/月/孩子,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监护人)
扣除范围:纳税人与看护3岁以下婴幼儿有关的费用。
扣除方式:父母(监护人)可选择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标准的100%,也可双方分别扣除扣除标准的50%。如果监护人不是父母,也可以按照上述政策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
[延伸阅读]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
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6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同,实行“申报后即可享受,留存资料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表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姓名、类型、数量、本人与配偶之间的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交证明材料。纳税人需要保留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