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指南
一、补贴: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后5年内)。
2.归国留学人员(领取毕业证后5年内)。
3.转业干部和复员军人。
4.有效期内登记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人员。
6.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7.返乡创业人员,即离开户籍所在城市外出学习(领取毕业证后一年内创业)并回到原户籍所在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准)。
8.开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
二。补贴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以上人员(即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成功创办创业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申请补贴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市场监管部门注销,且经营正常[
1.当前纳税状态正常;
2.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职工超过1人。
备注:
1.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公司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2.不能申请分支机构。
三。申请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二)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
(3) 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1.提供学籍证明,如:学生证(加盖学期注册章)或学校证明;
2.如果是5年以内的毕业生,需要提交毕业证书;
3.5年内出国(或回国)留学的,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4.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的,提交《退伍证》或《转业证》;
5.如果是返乡创业人员,需要提交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其中外出学习返乡人员需要提交毕业证书,外出工作人员需要提交就业创业证明或异地登记就业信息的外地社保缴纳记录;
6.如果是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是本市户籍,无需提交材料;属于省外户籍的,需提交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明;
7.开办邮路客栈、民宿、农家乐的,经营范围属于餐饮业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属于驿道客栈、民宿的,提交文光旅游体育局核发的民宿登记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企业时提供)。
四。处理流程:
(一)在线处理过程:
注册地在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的企业,或在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就业的员工,请登录佛山支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网上申请;在顺德区注册或就业的企业,请在省会系统申报。可以关注“顺德就业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菜单栏“进入平台”,输入关键词查询申报指南。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接受审计。连接器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通过高空摄像头录入系统,即时做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一次性创业资金资助申请表》中增加审核意见,报送上一级审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连接器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的,当场退回补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统一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复习。审核人对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添加到《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中,报送上一级审批。
4。认可。审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一次性创业资金汇总审批表》中添加审批意见,报财政部门审批拨付。
5。宣传。审批人员应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申请人。
6。批准的分配。财务部审核一次性创业资助汇总审批表。核实无误的,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人社部门跟踪记录资金拨付情况。
*具体处理应符合机构的要求。
五、补贴标准:1万元。
六。处理时限:
1.补贴申请应在注册后3年内提交。
2.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