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对象和范围
(1)具有广州市荔湾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和失业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为广州市荔湾区)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五年的港澳台居民(在广州市荔湾区居住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穗部队所在区域为荔湾区)。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延期至2020年下半年有关问题的说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延长一年,证书查询网站网页及时更新有效期。
★识别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道德状况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具有师范类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国家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考、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校:等。)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状况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标准中文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直接测定
1.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学前师范学校全日制师范生、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生、全日制教育学硕士(博士)。他们可以直接认定自己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其他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申请的《教学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具有与教学科、教学学科同等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执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0:00-10月18日17:00。
★报名系统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识别过程
(一)登记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通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户(注册请选择“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门户”,点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门户”)。身份证号为个人账户,注册后不可修改。请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注册开始前,申请人可完善个人信息,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此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应在本栏中完善性别和国籍(港澳申请人在选择国籍时可选择特定国籍或其他)。申请人可以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本栏目查看其考试证书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验证证书”类别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对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普通话证书信息进行验证。
②普通话证书信息无法验证的,请检查当前验证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③如果经过以上步骤无法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进行后台人工验证。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下添加和修改个人教育信息。学籍信息会在注册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以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验证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验证”,系统将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无法核实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实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③如果经过以上步骤仍无法验证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进行后台人工验证。
④中师、幼师等中专,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完成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电子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进行后台人工验证。
⑤如果你的学历是港澳台或留学,所以无法验证学历,请选择验证类型为港澳台或留学,按照步骤3,上传港澳台学历证书或外国学历证书。
特别说明:具有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建议提前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下添加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信息。目前学位信息还没有在网上验证,所有证书都会自己上传。
(6)《教师资格证信息》。已申请教师资格证者,可在本栏查看现有教师资格证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在报名开始前,从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信息下载”栏目或报名系统“备注”(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然后在报名时使用。
注:下载的个人承诺书打印在A4白纸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承诺书的,请在“承诺人”处用正楷书写签名,并在“年、月、日”处填写签名时间,上传纸张,正面、正面、整体清晰照片。个人承诺书签字上传后,注册成功后预览教师资格证申请表时可以查看整体效果。如果您在预览中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不正确、不清晰或不完整,请重新上传。
(二)登记
1。报名时间。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10月8日10:00至10月18日17: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2。选择认证机构。
根据我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选择合适的认证机构: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广州市教育局。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选择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3。选择确认点。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三)材料申报
广州依托“穗好办”APP实行“零现场”审核。申请人无需现场提交材料。“随好办”APP的投稿时间为10月9日10:00-10月19日17:00。请按以下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后,在手机上下载安装“穗好班”APP进行手机验证登录。
2.登录后,点击正下方的“办事”按钮,进入“录用”专题,点击“教师资格”一栏,也可以直接在主页面搜索,通过“教师资格”输入,点击“开始办理”,按照提示步骤完成材料上传。
特别说明:选择“所属区”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确认点一致,选择“广州荔湾区”。
3.“随好办”APP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超过190KB。
(1)个人照片。
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3.3cm×4.8cm)彩色白底照片。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不合格照片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别说明: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后期制证和电子证照使用,敬请关注。
(2)识别。
广州荔湾区户籍工作人员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个人信息页;广州市荔湾区非户籍人员的“现居住地”为广州市荔湾区居住证;港澳台人员上传有效期为五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官证或士兵证。
(3)毕业证书。
上传符合认定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
(4)学历。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实申请人学历的,可上传核实后的截图或薛鑫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如果学历信息无法核实,学历应在薛鑫认证。提前com。
持有港澳台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要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只有学位证书被认为是有效的;持有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要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只有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才视为有效。
(5)普通话水平证明。
上传B级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学业成绩单。
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上传。
(7)工人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要上传。
(8)无犯罪记录证明。
大陆申请人不需要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应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1和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省级机构填封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可机构领取,然后申请人持该函到香港或澳门的公安部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地区警务部门核查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该函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将核查结果告知相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程序请咨询香港、澳门警方。申请人在台湾省地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向台湾省地区有关部门出具,出具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体检。
广州教师资格证考试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无纸化考试进行。申请人只需持个人身份证(含电子身份)到各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3)。今年下半年广州教师资格证考试工作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0日全市统一。
体检结果由医院反馈给各区评审机构。体检结果会显示在“随好办”APP的审核结果中。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前往体检医院查询或咨询相应的区评审办。
因孕期申请人不适合个人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声明,由机构认可备案。妊娠结束后,自申请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相关项目的补考。考试结束后,符合资格条件者,经认定机构确认,凭体检合格证领取教师资格证,逾期自行放弃。怀孕和哺乳期的报考人员必须按《广东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检,不能免试项目。
(五)材料审核及网上确认。
10月29日前,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对申请人网上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材料审核期间,申请人应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审核情况,并根据提示信息及时在“穗好办”APP进行材料更正。
2.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通过“穗好办”APP向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推送材料受理通知,申请人在“穗好办”app 上及时进行确认。
(六)考取教师资格证。
检查结束后,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根据检查情况作出鉴定结论。11月12日前,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生成证书编号,制作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向社会公布认定结果。
有两种方法可以获得证书:
1。邮寄。报名者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2。请自便。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申请表。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w.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信息。
特别说明:教师资格申请表须由申请人向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提交,纳入本人人事档案,如有遗失,本人负责。
★其他注意事项
(1)在正常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在指定医院体检开放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审核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报名。如因他人代替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中国教师资格网”自动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只有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申请人才能通过上述信息的验证。
(四)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广州市教育评价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广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与教育评价中心:020-83494295;广州市荔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020-81932883。
★附件下载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模板(香港)。文件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模板(澳门)。文件
附件3广州市教师资格考试定点医院(2021年下半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