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及标准
发布对象:
劳动者从事露天作业,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统称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载明具体项目和金额。
发行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年6-10月,每人每月30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要折算高温津贴的话,每人每天13.8元。
每年6月至10月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室外作业和室内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冷饮不能抵消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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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说高温津贴已经包含在我的工资里了。是不是相当于变相扣我工资?
正常工作时间和最低工资标准中的工资不包括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降低劳动者工资。
2。高温津贴的发放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高温作业和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两年,对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