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申请指南
苏州市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申请指南
一、处理对象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者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当月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1.死了;
2.参保缴费期间出境定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经批准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其中,死亡人员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手续,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办理;其他情况由被保险人本人(以下简称投保人)办理。
二。处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三。处理过程
1.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社区人民代理机构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手续。也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
2.区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相关参保人员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清算,并计算可申领金额:同时核定已故人员丧葬补助标准,终止相关参保人员的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3.应付金额应于次月15日前支付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卡账户。
四。经办地点: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民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