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参保流程
1、参保单位向社保机构提交资料并提出申请;
员工: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经办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医保参保手续。
2.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村(社区)委会,社保机构应进行参保登记。
禅城区
禅城市区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农村居民由村委会统一安排,根据村委会的安排,请注意村委会的通知。
顺德区
居民
1、已签订居民社保直接扣款协议。
(1)室内参保人数如有增减,请派人到村里办理申报手续。如需变更协议扣款账户或协议签署人个人资料,请到贵村重新签署协议。
(2)如果没有数据变更和调整,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可以在原协议扣款账户中存够保费。
(3)与社保签订了扣款协议的参保人,如果上一年度未能扣款,或因扣款不成功而终止协议,需到所在村办理本年度参保手续。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各村代扣代缴的,请派工作人员到所属村。
3、特困供养和低保等特殊人员,由政府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由父母到参保地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南海
目前南海区户籍居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户缴费、村征缴并行的模式。居民应按选择的方式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村居民征缴:以家庭户为单位,家庭户成员必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高明区
户籍居民(民政部门统一申报的低保等特殊人群除外)。如果2019年保险费用扣除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职工医保未转移,则结转至2020年保险,无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新年度参保人数增减或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陪伴孩子
随行子女家长提供资料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三水区
申报期间,到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