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保险参保对象是谁?
东莞市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现已就业,年满16周岁,未满法定退休年龄),本市城乡居民(指达到法定婚龄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农民(居民))。
不享受生育待遇:
(一)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失业后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退休人员;
(3)职工的失业配偶。
生育当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月申请新单位或村社保险,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参保人生育时在原单位参保,生育津贴按规定发放给原单位。即时生育前已停保并在新单位参保,但其当月费用已由原单位缴费的,生育时单位仍为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