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可以本人申领生育津贴吗?
东莞用人单位未提前发放生育津贴。我可以申请吗?
(一)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结束后一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向职工足额支付生育津贴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在办理手续中设置,且参保人在发放津贴前需要确认单位已提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