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冲突吗?
合肥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有冲突吗?
安徽没有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我省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办〔2019〕14号)。自2019年7月1日起,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所以我省没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没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20年安徽省城乡居民医保有哪些新变化?
日前,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全面完成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文件精神,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相关内容解释如下: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为确保群众共享改革成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9年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筹资水平的稳步提高和筹资结构的逐步优化,可以促进居民医保筹资的稳定和可持续,为巩固待遇保障水平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