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员工休完产假离职单位还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佛山员工产假后离职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1.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参保职工从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停止缴费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2.参保职工休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后离职,且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的,用人单位可提供相应资料到参保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发放生育津贴。
3.但职工在生育(终止妊娠)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未缴纳上月保险费,仅在生育(终止妊娠)或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及以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能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假期)期间生育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
提示:
①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用人单位已向其发放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日起一年内,向职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②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加生育保险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在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后,应当在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次月1日起一年内向职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