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申领指南
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予以处理:
①配偶现怀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医疗费用发生的上月,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③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
(4)配偶未就业,生育期间不享受其他生育医疗待遇。
2。无法处理: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
②应由公共卫生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承担的费用。
③医疗机构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④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⑤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申请材料:
申请时间限制:
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后的次月1日起一年内。
处理地点:
员工投保的社会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