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学科或者经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程学科或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工程学科双学士学位,或者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双学士学位,或者工程学科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4年;
4.取得工程学科或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程学科专业学位,或者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上述学历或者经济管理等其他学科学位,或者其他学科学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累计满2年。
(2)部分科目免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和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的考试,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参加两科考试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科考试。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项目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二。相关问题的具体描述
(1)报考条件中所列的“工程学科类”专业是指“工程学科类”下的所有专业;“经济学”专业是指“经济学”学科门类下的“经济学”中的经济学专业和经济统计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是指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管理科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上述专业范围以外的其他专业考生,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累计年限增加2年。
(二)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3)申请条件中“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年限”是指申请人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的总时间。从取得大专学历(最低学历要求)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至考试报名年度结束。
(四)申请条件中所称工程咨询业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29号)规定的工程咨询单位的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项目管理和国家发展。其中,从事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和设备监理业务的,以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单位资质证书中的规定为准。
(5)参加全部四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6)关于部分科目免试的条件。
1.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一条所称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评选的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勘察金银奖,或列入获奖名单的人员。
2.免试条件第二条所称的《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资格证必须是人社部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
第二,必须和工程技术有关;
第三,证书必须通过全国统考获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设置的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招标人、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事业工程师、注册化学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环境工程师等。取得上述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者,可免考部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