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参保职工病残津贴申请条件
佛山参保职工伤残津贴申请条件:
参加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伤残津贴:
1。本人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含同一缴费年限,下同)达到15年及以上。
2、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经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根据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佛山为待遇领取地。
扩展数据:
领取伤残津贴的参保人,由领取伤残津贴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办法定期进行资格认证。
获取资质认证的方式如下:
一、自助认证
可以使用广东省/i社保APP/广东社保APP进行认证。
二。现场认证
1。居住在本区的,可在村居一门综合窗口办理;
2。居住在省内(不在本地)的,可由居住地(镇)一级的社保经办机构/邮政储蓄网点开具证明;
三。邮件认证
1。居住省外的,可由居住地(镇)级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将证明材料及有效证件复印件寄至区社保局;
2。出境定居的,可将《境外定居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查表》及有效证件复印件寄至区社保局。
四。预订后送货上门服务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可通过邮政专线11183预约现场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