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杭州市认定的A、B、C、D类人才,A类人才最高额度800万元,B、C、D类人才分别为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二)资格
1。应用程序对象条件
对公认的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议”;B、C、D类人才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县(市)用人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或与区属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全日制正式就业服务合同,并已在区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家,应持有地区营业执照(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半年以上(含)纳税证明。
(2)具有杭州市常住户口(持有浙江省永久居住证或“红卡”的外地人)或杭州市承认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市户籍的人员。
(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在申请区域内无住房,未享受杭州市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符合下列三种情况的,原有或现有产权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①参加工作前,人才仅与父母在该区域购房,且人才在申请住房补贴之日前已将房屋过户至父母名下;
②2013年10月21日(含)以后引进到杭州的人才,2013年10月21日(含)至引进之日无住房,但在申请住房补贴之日前在本区范围内仅购买1套住房;
(3)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辖区内的房屋因出售、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2。用人单位条件
(1)企业:税务登记地在杭州或所在区,依法在区内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事业单位:区属事业单位(含在体制内实行双重管理,并在杭州市各级组织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
(三)保障标准
1.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议”,最高购房补贴800万元,一次性全额发放。
2.B类、C类、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两年发放,第一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50%,其余50%在第二年年审后发放。年审的条件和程序与首付相同。
3.申请人购房总价低于可享受的住房补贴标准的,以购房总价作为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4.高层次人才已享受安家费补贴(含配套资金)政策的,安家费补贴(含配套资金)金额从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中扣除。
(四)接受时间
杭州市住房补贴水平发放常态化受理。
(五)验收程序
1。乙、丙、丁类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资格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合格人员点击登录>: gt gt“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填写《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原件。
中国籍人才附件材料如下:
①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原件
②《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证书》原件
③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
④申请人在杭州市、县(市)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满3年(含)或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日制正式就业服务合同的证明;如果是企业家,提供杭州市的营业执照(作为法定代表人)。
⑤申请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如果是创业者,提供公司半年以上(含)的纳税证明(注:要体现印花税、增值税等税种)。
⑥申请日前申请人家庭名下已有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
⑦土地赠与和房屋份额证明原件
⑧部队住房情况证明。
⑨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工作声明。
⑩其他证书。
外国籍人才附件材料如下:
①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原件
②《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证书》原件
③申请人及配偶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留证复印件。
④护照:申请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护照及翻译件。
⑤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
⑥申请人(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及翻译
⑦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工作声明。
⑧申请人在杭州市、县(市)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满3年(含)或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日制正式就业服务合同的证明;如果是创业者,提供杭州市营业执照原件(作为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半年以上(含)纳税证明。
⑨翻译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翻译证书复印件。
⑩其他证书。
(2)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审核通过后将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资格审查。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人的人才分类、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审批由区人社局转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4)最终资格。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享受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名单送市住保房管局、区人才办。
(5)资格公示。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将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6)资格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补贴资格证书》。
2。乙、丙、丁类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单位营业执照和正式购房合同复印件到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审核。
(2)材料审批。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支付协议》,提交人才及其用人单位确认。
(3)签订协议。用人单位确认同意后,签订《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支付协议》。
(4)公证。用人单位凭人才有效身份证和杭州市享受住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原件到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公证。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①公证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需单位公章)
③公司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④企事业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
⑨公章和法人章(如不能带章办理购房补贴协议,请委托各单位代理人提前在购房补贴协议上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协议原件一式七份)
(5)领取公证书。公证后一周,申请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公证书。
(6)发放补贴。申请人领取现房或二手房补贴的,需要携带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言栏注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按规定享受同类人才补贴”,申请人携带注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按规定享受同类人才补贴”的不动产证明到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申请住房补贴。申请人提前领取补贴的,持协议、公证书到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申请住房补贴。
3。A类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及发放流程
(1)申请人明确购房意向及房源总量,用人单位提出住房保障方案,填写《杭州市A类海内外顶尖人才住房保障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申请人承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在审批表上盖章后送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审批表上加盖印章提交区委人才办。
(2)区委人才办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审批表上盖章,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通过后送市住保房管局在审批表上盖章。市住保房管局进行审核,合格后,在《审批表》上盖章并报送市人才办。
(三)市委人才办对用人单位提出的住房保障方案进行审核,在审批表上盖章,并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批。
(4)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申请人持住房补贴资格证书、住房合同、审批表等材料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签订《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协议》。申请人领取现房或二手房补贴的,需要携带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权属证明附言栏注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按规定享受A类人才住房补贴”,申请人携带注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按规定享受A类人才住房补贴”的不动产证明到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申请住房补贴。申请人提前领取补贴的,携带协议、公证书到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申请购房补贴。
(六)其他
1.使用杭州市本级住房补贴购买的高层次人才住房,自首次发放住房补贴之日起,申请人在杭州市及区、县(市)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未达到年限终止在杭工作的,县(市)用人单位,或在工龄内自行提出改善住房要求的,按工龄比例退还相应住房补贴。应退金额=已发放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总额/120个月×实际服务月)。
2.房屋核验时间范围(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目前网上申请的,“申请日期”为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保全并经人社部门批准的日期。
3.“且未享受过杭州市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是指申请家庭未享受过杭州市公共住房、集资合作住房、扶贫住房、舒适住房、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住房等。根据政府的优惠购(建)房,以及高校等机构发放的住房补贴。
4.杭州市本级住房补贴和区本级住房补贴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