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怎么报销

月见黑2022-08-13  8

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2020年天津市职工产前检查费用缴纳标准:

怀孕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400元;

12周以上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为600元;

16周以上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为800元;

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为1100元。

2021年天津市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

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为160元;

12周以上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为280元;

16周以上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为540元;

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为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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