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广州公租房不能转租。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权不得转让、继承和赠与。承租人死亡的,登记在册的共住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住至合同期满;共同居住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轮候入住。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共同居民应当腾退住房。
【/S2/】广州公租房如何续租?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者农村宅基地的。,应当在购房签约、接受赠与、继承成果等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主动通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单位,并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注销手续。
续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未申请续租或因其他原因未续签租赁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下达《终止住房保障决定书》,租赁合同期满后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终止、到期或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终止或者收到住房保障终止决定之日起30日内结清相关费用,腾退住房,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搬迁,承租人可申请延长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